64、第64个修罗场_快穿失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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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64个修罗场

  透彻心寒的剑气直逼向简禾淡白色的巩膜,若非夜阑雨方才的手腕稳得一塌糊涂,这只眼睛早已被剜成了血洞。

  简禾心中悚然,好在,脑子仍旧转得飞快,遂气若游丝而艰难地道:“……衣服。”

  夜阑雨不为所动,盯着她道:“什么衣服?”

  简禾的眼珠往侧面动了动,小声道:“你想让人把地上的衣服收走,所以我进来了。”

  ——实际上,这话纯粹是在偷换概念。傀儡作为杀伤性武器,的确能感知到主人的情绪,尤其对主人胸中的杀意最为敏感。但是,这不代表它们是主人肚子里的蛔虫,对他们的每个一闪而逝的想法都了如指掌。

  然而,她的语气太过坦然、太过无辜,一时之间,反倒让人揪不出任何不对劲的地方来。

  果然,夜阑雨一顿,侧首她目光看去。床旁的地上凌乱地堆着他刚脱下来的湿衣服。

  简禾既不反抗,也不催促,静静地躺着,看他的目光充满了信任、好感和依赖,还带有些微的迷惑不解。犹如一头收起利爪、朝人类袒开自己最柔软的腹部、予取予求的小兽。

  迎着这样的视线,夜阑雨心中一动,不知为何,油然而升起了一阵荒谬的错觉——傀儡纵然有反抗之力,也不能攻击主人。可她……却似乎并不是因为立了契、因为彼此有主仆关系,才这么纵容他,而是因为对他有感情。

  简禾见他神色有异,轻轻道:“主人?”

  夜阑雨回过神来,轻哼一声,松开了手,心中不屑:“傀儡无心,又何来的感情?”

  身上一轻,简禾知道过关了,松了口气,一个鲤鱼挺坐起来。

  这才第一天……还真是前路多舛啊。

  夜阑雨反手,莹澈白光绕转,“唰”地捆于他腰间。原来这竟是一把秘银所制的无鞘软剑,宽度不超过二指。平日无声无息地藏于腰带之下,瞬息之间即可挡刀杀人。

  为了跟自己说的话前后连贯,简禾将地上的湿衣服拾了起来,搭在手臂上,眼巴巴道:“那啥,主人,这些衣服要怎么办?”

  将黑发撩到背后,夜阑雨倚着靠枕,懒洋洋地翘起两条长腿,低头摘下了手套,闻言,头也不抬地道:“拿到院子后面的水井处洗。”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院子后面果然有一口古井,旁边有个深褐色的木桶,清澈的水中漂浮着一个水瓢,底下沉着两片叶子。

  星际时代根本无须自己洗衣服,幸亏在使用“卞七”的账号时,也当过保姆,积累了一些经验。况且,夜阑雨的衣服只是被雨水浇湿了,其实并没有什么污渍。没过多久,她就把夜阑雨的袍子晾了起来。

  但这不代表着她就能歇歇了,回到房间以后,夜阑雨又使唤她打扫卫生、收拾桌子、端茶倒水,自个儿则一直坐在窗台边看书,悠闲得很。

  简禾则像陀螺一样转个不停,一边擦地,一边忍气吞声地想:迟早有得你还。

  日暮时分,屋内光线暗了下去。

  简禾不经意间注意到了,从日光开始落入山峦下开始,夜阑雨就频频看了几次天,指尖不断轻击纸页,泄露了些许烦躁之意。

  终于,他合上了书,令道:“把所有的蜡烛都亮起来。”

  天还没黑,居然这么快就点灯?

  这不大不小的房间里,居然有五六盏烛灯,且每盏灯之中的蜡烛的烛身都十分粗硕,恐怕燃个一整晚也不会短多少。

  就平常而言,两盏就足够这个空间用了,他却要一次过把全部都点起来,简直是浪费资源。简禾心中闪过了几分淡淡的怪异,却不敢有异议,麻溜地把全部都点着了。房中顿时亮如白昼。

  夜阑雨及不可见地吁了一口气,揉了揉眉心,拾起了放在一边的书,继续往下看。

  空气很安静,简禾暂时没活干,在屋内晃来晃去,好了伤疤忘了疼,又有点儿想到夜阑雨面前找点存在感了。

  不得不说,夜阑雨这性格,有一点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变,就是一棍子下去也打不出一个屁来。这么闷的性格,还不会哄人,要不是长得好看,以后哪个姑娘愿意睬他。

  思及此,简禾决定屈尊降贵开个口,主动迈出一步。

  她飘到了屏风外,下巴搭在了屏风上面,眼巴巴道:“主人,你看书久了累不累,我帮你揉揉肩膀吧。”

  碰他身体是万万不能,夜阑雨一口回绝道:“不必。”

  不怕他冷淡,就怕他不理会。简禾大受鼓舞,再接再厉道:“好吧。那你光这么看书闷不闷,我唱歌给你听呀。”

  闻言,夜阑雨终于抬眼望了她一眼,嗤笑道:“你也会唱歌?”

  见他搭话,简禾就莫名有点儿飘,凑前了些,笑嘻嘻道:“巧了,我正准备把这第一次献给主人。”

  夜阑雨支着头,翻了一页书,道:“还是免了,我喜静。”

  油盐不进啊,真难搞。简禾无趣地“哦”了一声。整个身子趴在了屏风上,却仍是不死心,道:“那你烘了那么久的蜡烛,口还干不干,我泡壶茶给你喝……哇啊!”

  原来,她压着的这屏风看着是厚,却是全个雕空,十分轻巧,简禾不知情,把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了上去,屏风终于失了平衡。

  简禾悚然地踉跄了两步,非常顽强地没有随着屏风倒下,可最终还是被屏风脚带了一下,倏地朝前扑去。

  简禾:“……”

  她心中叫苦不迭,余光看到了一截衣袖,条件反射地一扯。“撕拉——”一声,她的正脸还不偏不倚地砸在了床上,倒是挺软的。

  晕乎乎地抬起头来,简禾霎时嗡地一下——她这趴的位置摔得十分妙,刚好躺在了夜阑雨的两条长腿之间。而她刚才慌乱中拽住的,竟是他那袭薄衣的衣带。

  须知道,这衣服就相当于睡衣,所以,衣带是直接缝在衣服上的。刚才的那道破空而来的撕裂声,裂开的不是一条带子,而是夜阑雨的衣服。

  简禾:“……”

  此情此景,若被不相干的人看到了,恐怕会以为这是哪个色中饿鬼在对夜阑雨上下其手吧。

  夜阑雨的额角青筋凸显,低喝道:“下去。”

  “唔唔,下了。”简禾爬起身来,余光扫了他手中所执之书一眼,脱口道:“咦?你书拿反了。”

  夜阑雨“啪”地放下了书,静静地盯着她。

  简禾极其有眼色,见他一脸想要拔剑捅她的表情,忙不迭道:“知道!明白!我马上滚!”

  同时,她麻溜地扶起了屏风,闪出了他的视线之外,摸到了外间的那张长凳上。

  如无意外,这里就是她以后的床了。虽然跟地板差不多硬,但好歹比睡地上好多了。

  简禾是个很随遇而安的人,听见了屏风之内传来了掀开被子的声音,就知道夜阑雨准备睡下,就喊道:“主人,那我吹灭烛火咯?”

  “站住。”出人意料地,阴测测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夹杂了不快的警告之意:“没你的事,不要碰那些蜡烛。”

  简禾的手立即缩回去了,免得自讨没趣,自个儿躺回了长凳上。

  如今的夜阑雨的体魄,已经不是过往可以比的了。所以,从前简禾动不动就断电晕倒,但今晚,她却是自己睡过去的。

  一夜无梦,醒来的时候,也不用再尝到那种“突然有了电”的茫然、甚至是脑壳胀痛的滋味。懒洋洋的惬意感缭绕在周身,令人通体舒适。

  天光微亮,房中的烛火全数未曾熄灭。孩儿臂粗的蜡烛融化了一半,嘶嘶地吐着火焰。

  简禾望了片刻,才收回了目光,看着天花板。

  根据经验,“主线剧情”指的一般是四位病友个人经历有关的故事,“副本”才是打怪的专用名词。而这一次,她触发了一个叫做【黑夜中的太阳】的主线剧情。

  不得不说,它与过去简单粗暴的命名方式截然不同。“黑夜”是何意?“太阳”又指的是什么?简禾想破了头,都想不出这两个名词与夜阑雨本人、以及他的出身、他未来的道路有什么关系。

  不过,昨天晚上,夜阑雨的表现,确实是有点反常。

  小时候明明也没有点着灯睡觉的习惯,也在蛇蛋里待过很长时间,这足以证明他并不是怕黑的人。

  那么,为什么长到十五岁了,才心血来潮地想这样做?

  直觉隐约告诉她,前一天那几个npc在走廊聊天时语焉不详的“那个”,以及夜阑雨不熄灯睡觉的做法,都与【黑夜中的太阳】这剧情脱不了关系。然而,现有的信息实在太少了,根本无从分析,只能押后再谈了。

  从这天开始,简禾留了个心眼。据她所见,夜阑雨不是每天晚上都悠悠闲闲地待在房间里的。比方说,三天之后的凌晨时分,他就黑纱蒙面,带着她悄无声息地翻过了围墙,回到了当天埋藏傀儡的山谷。他并没有把傀儡都召出来,只是来检查有没有露出什么痕迹的。

  这路上免不了要穿过无光幽暗的丛林,可夜阑雨全程都神色从容,步履生风,简禾甚至要用跑的才追得上他的速度。这再正常不过的表现,直接扼杀了她心中“夜阑雨怕黑”的猜测。

  但是,同时,每天晚上,他都必须点着烛火就寝。

  这怪异的矛盾之前,却碍于没有更多信息透露出来,只能这么隔靴搔痒,全凭猜测。

  简禾长叹一声,愁眉苦脸。

  如果她这次的身份再好一点,比如说,是夜阑雨的夫人……

  不,夫人就不奢求了,起码得是个活人,而不是个傀儡啊!那她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打听一下,那日npc口中的“那个”到底是什么了。

  昭明岭的阴雨绵绵持续了半个月,天空终于放了晴。此后,气温就要一路上升,热意抵达一年中的最盛。

  与烤炙大地的炎阳一同来到丹暄的,是一张镶了金箔的信件。

  信封镶金,不用想都知道,写信人一定非富即贵。

  果然,这求助人是平临城的一位米商,叫做连大富。这连大富也算是当地的著名人物了,二十年前白手起家,因经营得当,成功从守着几片稻田的村夫变成了一方大户。可他的独子连天佑,却对继承这份庞大的家业没有半点兴趣,天天嚷着要修道、要御剑、要猎魔。

  世人崇尚仙道,连大富也是。所以,最开始,他对连天佑学仙功也是秉持着支持态度,心道:虽然自己祖上几代都没出过一个修士,但看儿子每天都跟打了鸡血似的,说不定他真会是个修道奇才呢?

  事实证明,连大富完全想多了。须知,天赋这玩意儿,真的很残酷。有的人流落街头,未曾正儿八经学过一天的仙功,也照样能大杀四方。有的人勤学苦练、砸下重金买装备、拜最好的师父,最终还是一事无成,连仙道的门儿也没摸到。连天佑就是后者。

  见多年无所成,连大富也差不多明白,自己儿子确实不是那块料,便劝他收收心,回来跟自己学经商。这下轮到连天佑不干了。吵了几次,连大富也拗不过他,只能由着他折腾。

  没想到这一放任,就出了事。平临城近来不太平,发生了几桩怪事,疑似魍魉作怪。连天佑称约了几个道友一起去探个究竟,结果一走就没了音讯。

  连大富心急火燎,四处打听都没有结果,而镇守平临的世家前不久又搬离了此处。连大富知道儿子的性命拖不起,与其遣人去追,还不如找所及范围之内最厉害的世家。

  所以,这封信才会送到了本来不相干的丹暄夜氏手中。

  随信而来的,还有连天佑最后几天用过的衣物。点燃以后,却未见有紫烟溢出,说明这次背后捣鬼的东西,应该不是蓄谋已久的,甚至不是魍魉。总之,应该不难对付,派几个弟子过去就绰绰有余了。

  对此,系统连一声提示都没有。说不定,这个副本估计连“智障级”难度也评不上,属于躺赢的那种。简禾半点都不担心。

  翌日,她就背着包袱,随着夜阑雨坐上了连大富准备的马车,哒哒地朝平临去了。

  与他们同行的,还有三个少年、两个少女,以及他们的傀儡,合共六个活人,六个傀儡。

  车上,夜阑雨昨晚喝了浓茶,没睡好,在闭目养神。

  路上砂石粗糙,赶马车的人又巴不得飞着把他们带回去救他家大少爷,车轮辘辘之声极为嘈杂,有时更会传来刺耳的拖曳声。

  简禾托腮,奇道:“主人,这么吵你也睡得着吗?”

  “离我远点。”夜阑雨道:“你还想要舌头吗?”

  这么凶——简禾缩了缩脖子,悻悻地挪开了。

  不过,说实话,经过了几天,她已经没有当初那么害怕夜阑雨了。毕竟,现在夜阑雨已经把她当成了马仔,没有特殊理由,是不会再掰断她脖子一次的了。

  然而,当夜阑雨在睡觉时,又或是睡醒了、还没清醒时,是万万不能靠过去的。因为那种时候,人的本能会压倒理智。任何的风吹草动,都可能会惹得夜阑雨暴起杀人。

  出发时走得有点匆忙,包袱的带子还没有绑好。趁这时间,简禾干脆盘腿坐着,把带子重新解开。

  殊不知,马车恰好一晃,包袱里的衣服落了两件出来。简禾拾起来一看,顿时乐了,回头小心翼翼道:“主人,你睡着了吗?”

  就算是睡着了,耳边有个活物在招魂似的喊他,怎么也该醒了。更何况,简禾其实说得不错,这么吵杂的地方,连静心都不能,遑论睡觉。

  夜阑雨面色不善地睁眼。

  简禾抖开了那件雪白的中衣,献宝似的展示给他看,嘻嘻道:“上次我不是把你衣服撕了嘛,第二天我就帮你补上了,都没给你过目一下。我针线活儿还不错吧。”

  那道长长的裂口上,布满了细密的针脚。而奇就奇在,两端居然还多了点东西,让这条长痕看起来像……一条鱼骨。

  “……”夜阑雨从牙缝里蹦出了几个字:“谁叫你缝成这样的?!”

  “你不喜欢鱼吗?反正是穿在最里面的,又没人看到。”简禾故意曲解他的意思,自言自语道:“下次缝个别的好了。”

  夜阑雨嘲道:“还有下次?你哪只手扯的,我就先斩了哪只手。”

  简禾:“……”

  她破罐子破摔地腹诽——谁怕谁,反正斩了不也还是要他修,麻烦的人也不是她。

  就在这时,马车的速度忽然慢了下来。车夫的声音从帘子外传来:“高人,这里已经可以看到临平的城门了,快要进城喽!”

  作者有话要说:长大了就可以撩撩(划掉)然后谈恋爱了。

  ——脑洞小彩蛋——

  玄衣188(人形)

  贺熠179

  姬钺白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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