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七章 我在的地方就是湖_快穿之渣女翻车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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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七章 我在的地方就是湖

  电光火石之间,秦风已经脑补出了一个喜欢他喜欢到不可自拔的女孩形象。

  就像想象洛晓晓的阴谋论一样,秦风照样可以一个萝卜一个坑地把林漪套入自己的幻想里。

  为什么要在游戏里杀了他啊?因为要引起他的注意啊。

  为什么要在游戏里让他坐牢啊?因为要成功陷害他逼得他和她结婚啊。

  为什么住在他隔壁啊?因为她喜欢他啊!

  真相大了一个白,全都是因为林、漪、喜、欢、他、啊!

  想想都要忍不住笑出声儿来,秦风的笑意蔓延到了耳朵根。他喜不自胜,下意识地拉住了林漪环在腰间的手,终是害羞又小声地回应她,“我也喜欢你,漪漪。我会对你好的……”

  所以说,感情的事情本来就是双标的。因为他本就对林漪有超乎友谊的好感,所以林漪这么说,他才不会觉得她居心叵测。

  而同样的,因为他不喜欢洛晓晓,所以即便洛晓晓的一切都是真的巧合,他也会觉得洛晓晓是故意的,用心不良。

  得逞地弯起了嘴角,至少在这一局上,林漪已经赢的彻底。

  接下来,只要把洛晓晓这个隐患除了,一切就该皆大欢喜了。

  抱着秦风的手不自觉地收紧,秦风能感受到林漪身上愉悦的气息。他眉眼温柔,松开她的胳膊转过身来。

  这是他第一次认认真真端详林漪的脸,她现实里的长相不如游戏中的明丽端方,却胜在精致秀雅,殊色难挡。

  一颦一笑皆是婉转动人,秦风不得不承认,无论是这个林漪还是那个林漪,只要但凡是个男人,真要对上了眼,想挪开步子也是难的。

  心口砰砰直跳,秦风情不自禁地靠近了林漪,他呼吸放的很轻,小心翼翼地在林漪的唇上落下了一个吻。

  这个吻温柔至极,轻轻沾一沾,就好比蜻蜓点水。

  林漪颤着眼睫默默承受,扑簌簌的阴影颤动似乎也能瞧出她的紧张来。秦风睁大了眼睛看着她一瞬不瞬,为她的反应感到欣悦。

  两个人就像是刚刚买了手动老爷车的新手司机。这离合器踩下去都不需要踩油门,心情也能好的飞起,

  甜甜蜜蜜的气息在二人之间发酵,两个人忘乎所以,丝毫没察觉轻手轻脚走进来的洛晓晓。

  洛晓晓看着眼前的一幕几乎都要气炸了。

  她小心翼翼谋划了那么久,却还比不过一个横生出来的林漪。上辈子的时候林漪还不知道在哪儿吃干饭呢,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指甲深深地嵌入掌心,洛晓晓觉不出疼,再疼还能有她的心里疼?

  上一辈子她那么喜欢秦风,呵护他关照他,处处让着他,可他心里只有白雪,她被拒绝那么多次,最后万念俱灰,选择跳楼轻生。

  如果老天不是让她和秦风在一起,那又为什么让她重新活一遍呢?

  她的重生难道不是为了秦风而来?她的重生难道不是因为要好好给秦风一个幸福的未来吗?

  为了弥补上一世的不足,她已经先下手为强把白雪给除了。她更是为了能配得上秦风,学习了许多不属于她这个圈子里的东西。

  就比如说衣品,就比如说妆品,就比如说礼仪,就比如说隐忍……

  她学了那么多,做了那么多,为什么还是不能追上秦风的脚步?

  愤怒、不甘、嫉妒,被压抑了三个多月的情绪随着越来越多的问题通通爆发。

  洛晓晓就像是看见了出轨的丈夫,咬着牙气的发抖。她四下环顾,恨不得现在就找一把刀子捅死林漪这个夺人所爱的小婊砸。

  然而,这毕竟是秦风的房间,别说是刀了,连把手工剪刀都未必能找的出。

  仔仔细细看遍了每一个角落,气急的洛晓晓最后把目光停在了书桌上的两小瓶试剂上。

  纷乱的思绪在霎时间冷却。

  记忆追溯到了游戏上,洛晓晓隐约记得秦风闲谈的时候说过他在研究关于麻醉药的论文课题。

  而桌上的资料堆成好几摞,最显眼的就是斯诺·j的《论□□》。

  那是不是也就是说,那两瓶试剂,应该就是关于麻醉药的试验品?

  舔了舔唇,洛晓晓心里十成有九成的肯定,一个大胆的计划慢慢跃出了脑海,不由让她心口直跳。

  理智在霎时间归拢,洛晓晓在第一时间调整好了表情,她轻叩了门,佯装刚进入的样子惊扰了交颈拥抱的二人。

  “风哥、林漪,你们上来好一会儿了,干妈让我上来看看你们。”

  语气都听不出来丁点差错,洛晓晓笑的完美,眼瞅着脸红红迅速分开的两人,竟还能笑着打趣他们,“看起来我得干一碗82年的狗粮,你们这腻歪的,空气里都是恋爱的酸臭味啊。”

  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秦风没作多想,一把搂着林漪的腰嘿嘿笑打圆场,“哪有哪有,我们先下去吃早饭吧,都十点多了,再不吃都要成午饭了。”

  没再多作为难,洛晓晓表现的十分恭良,她推直了门,先让二人出来,才跟在他们后面,看起来没有丝毫存在感,根本引不起秦风的注意。

  确实,秦风本来就是春风得意,现在美人在怀,又知道了惊天大秘密,哪儿还有心思去管那个不知打哪儿来的干妹妹。

  可现在在场的除了秦风还有个林漪,林漪熟知剧情,怎么看怎么都觉得洛晓晓违和。

  说真的,洛晓晓放在现实中其实就是个隐性的精神病患,随时随地都像是个□□,你根本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就会炸了。

  林漪没有注意过她是什么时候进屋的,但是按照刚刚的情形,按照她对洛晓晓的了解,怎么说也不可能是这个反应。

  所以,洛晓晓这到底是要干嘛?

  眉头一挑就感觉洛晓晓要作了个大死,她下意识用余光瞟过了洛晓晓。后者正好察觉到目光将将好的抬起头来。

  猝不及防就对了个正着,洛晓晓眸里的东西都来不及收干净,就愣生生地叫林漪打了个激灵。

  那是怎样一种眼神啊……

  阴霾又恶意,好像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眸光犀利。

  越发肯定洛晓晓要作了个大死。林漪转回头来马上开始想对策……

  俗话说的好,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如果不对洛晓晓多个心眼,那可真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然而,林漪防了一天都没防出什么名堂,连之后的好几天也都是如此。林漪这如临大敌的阵仗变成了大惊小怪,她也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太过小题大做。

  秦妈妈在的这几天,游戏暂时都上不了。

  秦风提防着秦妈妈和洛晓晓组成的联盟军,这些天,天天都要林漪来报道,生怕她们整出什么幺蛾子。

  秦风会这样想也是不无道理。可秦妈妈本意也只是想让秦风带着她们出去转转,一来让秦风这个宅男可以出去走走松松筋骨,二来她想让秦风和洛晓晓处处,看她是不是真能收了洛晓晓当干女儿。

  本来秦妈妈是有些旁的心思的,毕竟她是真的很喜欢洛晓晓,虽然洛晓晓长的一般,可胜在純挚朴素,十分贴心。这放眼当今社会,像是洛晓晓这样懂分寸、知进退的姑娘已经很少了。她多多少少希望儿子也能找个这样踏踏实实的女孩子相伴到老。

  可这么几天观察下来,秦妈妈已经打消了这个念头。

  到底秦风的正牌女友是林漪,林漪无论身份样貌家世样样都不差,除了没有洛晓晓那么贴心,别的是真的挑不出一点的错。

  她又不是要搞事情,最重要的还是儿子喜欢。

  而且吧,有些东西本来就是骨子里带不走的,林漪和洛晓晓一比,确实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洛晓晓身上就是有种说也说不出的小家子气,这不是买东西或者处事情上就能改变的东西。

  就好比两人摆在一块儿,一眼望去,气度上天生就是不同的。无关乎外表,无关乎身份,也无关乎钱财,洛晓晓就是看着不够大气,不够端庄沉静。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门当户对还是有点必要的。秦妈妈到底是为了儿子好,如果喜欢又合适,那又何乐而不为,她没道理非要把洛晓晓塞给儿子。

  所以,她既然和洛晓晓投缘,不如现实里就真心把她当女儿看,成全了这段干妈干女儿的情分,也是一桩美谈。

  由此可见,只要洛晓晓不是作了个大死,基本上她以后的路也不会太差,至少秦家的一句关心,也是能让她少奋斗个三五年的。

  可惜,洛晓晓不作大死是不可能的。她的目标本来就是秦风,攻略下秦妈妈,也不过是个顺带便的事情。

  是夜,月黑风高,跑了一天的秦风洗完澡刚上床就陷入了沉沉的黑甜乡。

  显然的,秦风并不知道他的枕巾有毒,自然也不会知道洛晓晓已经潜伏在他的房间很久了。

  洛晓晓躲在他的衣柜里,一直等到一点点动静都没有才轻手轻脚地爬了出来。

  床上,是她梦寐以求的男人,今天,她就要实现她上辈子没有完成的梦了。

  秦风是她的,只会是她的,她一个人的,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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