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五章 任歌白_将欲行沈翊书林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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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五章 任歌白

  一个装作平凡的人一旦漏了底,那就再也平凡不下去的,高甲就是这样的。既然人家能杀上门来,那村子里就不能再待下去了。

  天下很大,能去的地方也很多,但是离开这里,也就意味着他几十年平凡的生活即将结束了。

  他是不会去那老地方的,那地方已经没有什么安全可言了。在他的眼里,他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安顿好自己的家人,然后和自己的过去,做一个痛痛快快的了断。

  但是这时候,沈翊书却陷入了另外一个麻烦之中,因为他杀了当朝的义宁侯。

  对付沈翊书这种武功高强的人,如果皇帝不出动宫翎卫,那么很可能天神府就会对沈翊书做出举措。如果他没有一个足够说服朝廷的理由,他就会成为天神府的通缉犯。

  有鉴于此,沈翊书也没有着急回去。对于天神府的留恋不过是来自于对天神府的人的那份留恋,所以离开也不是什么很艰难的事情。而且,杀了义宁侯这件事,他可是不会感觉到后悔的。

  没说准备去哪,高甲把家人都带了出来,在临近县城的地方停下来,去找马车了。

  从村里出来的时候,沈翊书坐着一辆牛车,结果被高甲把牛拉去卖了,只剩下大车。

  躺在大车上,沈翊书就这么见到了他的一生之敌。

  几个人去茶馆里面喝茶,沈翊书不愿意动窝,方立飞就把茶带到了沈翊书的面前。

  沈翊书坐起来的时候,就看到一个身上带着一柄长剑,穿着破衣烂衫,戴着同样破的斗笠的年轻人,骑着一匹黑马走了过来。

  沈翊书看了一眼对方,对方也看到了沈翊书。

  于是,对方道:“沈翊书?”

  沈翊书点头道:“没错,是我。”

  对方笑道:“能在茫茫人海之中一眼看出与众不同的,必定是沈翊书无疑,不愧是天门弟子。”

  沈翊书看了看对方道:“我只是懒得去茶棚里面,又有哪里与众不同了。倒是你,一眼看过去就不拘小节,而且很愿意埋没自己,必定是剑客中的高手,杀手中的翘楚。”

  对方道:“难道你能看出来我是谁?”

  沈翊书道:“我估摸着你从云峻天那里了解我的武功之后心里怕还没什么底,一直没有出手,但是我想你如果不会放弃的话,现在应该到了你出手的时候。因为,一个人生死斗的时候,一定是用上了自己所有的本事。”

  对方点头道:“不错,应该是这样,不过你又从哪里看出来,我是个杀手呢?”

  沈翊书笑道:“你上次出现在京城,但是京城杀手攻击天神府之后你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本来,这很有可能只是巧合,但是我却听说,当时在现场有一个蒙面的剑客虽然武功不怎么样,但是边鼓敲得不错,而且还喜欢偷袭。我想,你用这种卑鄙无耻的手段,弥补了自己不愿意暴露实力的缺陷。”

  对方突然在马上拍手道:“精彩,你沈翊书果然是聪明绝顶。我这个人喜欢和聪明人做朋友,但是一点也不想和聪明人做敌人。”

  沈翊书道:“你都追上来趁人之危了,你还不想做敌人,你来侮辱我吗?”

  对方笑道:“误会了,我这个人最喜欢做的其实是生意,没有人给我付钱的时候,我可是什么事情都不想做的。”

  沈翊书道:“可是你除了做杀手之外还是个剑客,你找我未必能是什么好事。”

  对方摇了摇头道:“你又误会了,今天我虽然是冲着你的剑来的,但并不是跟你动手。我已经知道了阁下武功到底如何,所以并没有取胜的把握,只能退一步,我们坐而论道。”

  沈翊书好奇道:“哦,坐而论剑道?”

  对方点了点头道:“正是如此。”

  说完,对方下了马,然后走进茶棚里面去,不一会就让人端出来了点心和茶水,把桌子摆在一旁的柳树下,然后站在一侧请沈翊书入座。

  旁人面面相觑的时候,沈翊书走了过去道:“这位,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的少侠,我这个人从来不会吃带走血腥味的东西。有时候就算是弄得再怎么干净,血腥也是去不了的。”

  对方道:“请你放心,我自知我的为人,所以今天请你喝茶,这钱来得也是堂堂正正,绝对没有任何掺杂。”

  沈翊书当然不信,于是冷笑了一声,然后坐下来道:“你要跟我论剑,论什么剑?”

  对方也坐了下来道:“在下任歌白,前二十年都在习练剑术,从来没有懈怠过。自认为剑法一道还算是有些天赋,也不敢让自己败北,所以一路而来从未一败。听闻,京城还有两个剑客,一个是凌玉霜,一个是你沈翊书。我不愿意和玄霜剑法的凌玉霜一较长短,但是对你的剑法,我却十分的好奇。”

  沈翊书道:“客套话你也不用说了,既然你说你叫任歌白,那我也知道你是谁了,包括你祖上。”

  任歌白笑道:“当然了,对于这些事情,我在沈少侠面前并不隐瞒。”

  沈翊书看着任歌白道:“可是坐而论剑这种事情我可从来没有经历过,还得请你多费心了。”

  任歌白道:“其实很简单,我们在一起聊聊天,在外人看起来我们就是在坐而论剑。”

  沈翊书笑道:“没想到,一个做杀手的人,竟然也能够如此有趣。我本以为,我沈翊书算是个不无趣的人了,但是没找到跟你一比,那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

  任歌白从盘子里拿起一块点心放在嘴边咬了一口道:“最有意思的不是这个,最有意思的应该是,我们俩今天第一次见面,但是我总觉得我们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

  沈翊书道:“那你倒是不用觉得,我们一定是神交已久了,不然的话你绝不会拿着剑去找人挑战,不报姓名,让别人还以为是我。”

  任歌白笑道:“我只是觉得有意思,通常别人比剑赢了都是恨天下人不知,但你好像是害怕别人知道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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