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节_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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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节

  那家丁也算有点眼力,眼见推不动南风,便猜到他会功夫,急忙冲不远处的一个维持秩序的挎刀官兵喊道,“钱大尉,有人滋事。”

  那姓钱的校尉长的五大三粗,满脸横肉,听得家丁喊叫,便骂骂咧咧的挤了过来,“哪个不长眼的东西,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说话间,到得近前,“哎哟喂,还真是个瞎子,”说着便伸手抓向南风衣领,试图提拿扔撇,“给我滚。”

  滚倒是说出来了,但人没拎动。

  “你滚,不滚我就杀你。”南风冷声警告。

  眼见南风语气阴冷,下盘又扎实,那校尉便生出几分惧意,但南风言语太过尖锐,大庭广众之下他也抹不开面子,只能色厉内荏招呼官兵,“来呀,给我拿了。”

  话音刚落,他就死了。

  是被拐杖捅死的,前进后出,直透胸腹。

  这附近有数十桌吃酒的宾客,还有大量家丁和乞丐,原本喧闹非常,眼见南风真的杀了人,尽皆骇然瞠目,瞬时鸦雀无声。

  南风抽回拐杖,继续点动探路,向前行走,为了蒙蔽对手,便不曾笔直行走,而是歪歪斜斜,附近的宾客见他靠近,纷纷后退躲闪。

  院子里的宾客多是江湖中人,靠近门口的几个武人眼见南风生出事端,自认为有机可乘,有心讨好李朝宗,便持拿兵器纵身跃出,前来阻拦。

  讨好人家得让人家知道,于是就有人高声吼道,“李掌门德高望重,为万众敬仰,他老人家大喜之日,你这瞎子竟然敢来寻衅找死?!”

  当狗有当狗的好处,不但能狗仗人势耀武扬威,还可能自主子那里得来好处,但当狗也有当狗的弊端,那就是容易吃亏倒霉,这几条狗倒霉了,于是他们就死了,死法儿与那校尉一样,也是被拐杖捅死的。

  南风没有继续前行,抽回拐杖之后面向正北,提气发声,“李朝宗,我来了。”

  李朝宗此时正在后院回头张望,在南风说话之前就已经发现了他,听得南风言语,迈步向前,与此同时出言接话,“你我乃是故友,老夫大喜之日,你不送贺礼也就罢了,焉何为难江湖朋友?”

  “你逼我现身,无非是为了染指我的那几部天书,现在我来了,你应该高兴才是。”南风冷声说道,正所谓仇人见外分外眼红,当日他自毁双目,全是李朝宗逼迫所致,瞎眼之后的憋闷和压抑他至今心有余悸,不过这并不是他憎恶李朝宗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李朝宗一直想染指诸葛婵娟,这是每个男人的逆鳞。

  李朝宗打了哈哈,借机思虑言语,哈哈过后,四方抱拳,告罪宾客,“诸位远道而来,为李某道贺,李某不胜感激,而今酒过三巡……”

  眼见李朝宗想要驱散众人,南风便插言打断了他的话茬,“你不是一直以老朽自称吗,今日怎么改为李某了,莫不是担心七老八十还纳妾,被人诟病耻笑?”

  “哈哈,多日不见,还是那般刻薄。”李朝宗笑道。

  南风接话,“好了,不嘲讽你了,你将他们打发走吧,免得拿了我,得了天书,不得独吞。”

  南风说的是不嘲讽了,实则嘲讽的更尖锐了,听他这般说,众宾客大多暗暗皱眉,因为之前李朝宗的确有结束喜宴的意图。

  李朝宗早就领教过南风的厉害,知道他最擅长挖苦揭丑,说是肯定说他不过的,想要不丢丑,最明智的作法就是尽快动手。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李朝宗含混糊弄,言罢,歪头看向左侧酒桌。

  那九个紫气异类早已开始提气准备,得了李朝宗的眼色授意,便有人试图起身发难。

  就在此时,一直不曾说话的天鸣子突然站了起来,提气发声,“放肆!”

  这一声放肆将场中众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去,天鸣子神色凝重,表情,环顾左右之后冲南风说道,“南风,你可还认得我?”

  南风闻言眉头大皱,这家伙又要开始装模作样了,也不知道这家伙当日是怎么冲李朝宗解释他逃离石室的,不过现在看来,这家伙糊弄的还不错,不然也不可能出现在李朝宗的喜宴上。

  眼见南风不答话,天鸣子神情越发,几乎到了肃穆的地步,“当日贫道见你天赋尚可,便收你在太清修道,未曾想你却辜负了贫道对你的期望栽培,落得今天这般田地也是你咎由自取,贫道虽然痛心疾首,却也不得继续庇护于你,贫道早已料到你今日会来此处,故此前来等候。”

  天鸣子说到此处,呼吸停顿,场中众人无不面露惊讶,议论纷纷,窃窃私语,‘原来此人师出自太清,怪不得能够自凤鸣山全身而退。’‘若不是得了太清真传,他焉能抢得那么多天书。’

  天鸣子从不放过给自己脸上贴金的机会,听得众人言语,暗自窃喜,脸上却仍是那般肃穆,“贫道主掌太清,本应惩罚罪过,清理门派,但上天有好生之德,你又毁了双目,贫道心生恻隐,便不与你为难,但自今日起,你与太清宗再无牵挂,本宗也不再庇护于你。”一干武人闻言,再度议论纷纷,对于天鸣子的人品佩服的五体投地,此外,染指天书的念头也越发强烈,没了太清宗的庇护,一个瞎子想必不难对付。

  一干武人倒是自以为听得明白,但知道天鸣子底细的李朝宗和南风却是糊涂,尽皆皱眉,都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想干什么。

  眼见装的差不多了,天鸣子见好就收,他也怕装的太过,南风会出言戳破,便弯腰自桌下拿起一只竹编长盒,迈步向南风走去,与此同时出言说道,“你留在的太清宗的旧物贫道今日也给你带来了,从今往后,你若是敢踏足太清宗半步,休怪贫道辣手无情。”

  说话间,天鸣子走到南风近前,将那长盒塞给了南风。

  南风接过长盒的瞬间就根据重量猜到里面装的是什么,他当日被擒,身上的东西都被众人瓜分了,那把可自刀剑之中随意变化的玄铁长剑落到天鸣子手里,天鸣子趁着李朝宗去皇宫请御医,把他给背了出来,由于走的匆忙,这把长剑就忘了归还给他。

  “我就知道你会来,”天鸣子声音压的极低,“你可千万别死啊。”

  众目睽睽之下,南风也不得应声,当日他答应给天鸣子一卷天书,脱困之后他也不曾食言,天鸣子这是尝到了甜头,示好讨赏来了。

  不过便是知道天鸣子的小心思,南风却不讨厌此人,他甚至开始喜欢天鸣子,这家伙不应该当掌教,应该去唱大戏。

  “你好自为之吧。”天鸣子高声说道,言语之中既有惋惜又有痛恨,言罢,在众人敬仰的注视下踱步离去。

  早在天鸣子拿着长盒走向南风的时候,李朝宗就隐约猜到这家伙想干什么,没想到还真被他给猜中了,这家伙真把兵器还给南风了,这是什么行为,这是什么性质,这是不折不扣的助纣为虐,这是如假包换的叛变资敌。

  若是眼神能杀人,天鸣子已经被李朝宗瞪死好几回了,可惜的是眼神不能杀人,于是天鸣子风风光光满心欢喜的去了,南风若是侥幸不死,再得一部天书应该问题不大。

  天鸣子走后,南风摸索着打开了长盒,天鸣子也算有点小聪明,还搞了点掩护,长盒里除了玄铁长剑,还有一套破旧的道袍和一些碎银子。

  南风将那些碎银子揣进怀里,取了长剑在手,舍弃了长盒和道袍。

  眼见南风竟然自长盒里拿了长剑出来,一干江湖中人好生惊诧,面面相觑,又免不得私下议论,都在夸奖天鸣子,只说他顾念旧情,不忍心看着曾为门下弟子,现在已经瞎了眼的南风赤手空拳受到围攻。

  战事还不曾开始,天鸣子这个逃兵就成了大赢家。

  南风持剑在手,反手扔掉了拐杖,“李朝宗,诸葛婵娟现在何处?”

  “三夫人现在后堂歇息。”李朝宗语气很是平静。

  “是在后堂歇息,还是被封了穴道,绑在那里?”南风问道。

  “我们情意相投,她是自愿委身于我的,天下英雄皆可为证。”李朝宗说话之时,授意旁边的武人护送那些官员模样的老者离席,为接下来的动手做准备。

  李朝宗言罢,立刻有多人应声附和,只说不久之前他们见证了李朝宗和诸葛婵娟拜堂,礼毕之后,身为江湖中人的诸葛婵娟还曾摘下盖头,与李朝宗当众喝过交杯酒。

  听得众人七嘴八舌,南风心中暗生疑惑,按照昏礼的惯例,成亲当日新娘一直顶着盖头,直至新郎去到洞房将盖头挑开,诸葛婵娟在成亲之后当众取下了盖头与李朝宗饮酒,此举自然是为了让众人看到新娘的样子,怎么回事?诸葛婵娟难道真的跟李朝宗成亲了?

  “诸葛婵娟不会心甘情愿嫁给你,你是找人易容假扮,只为诱我前来。”南风沉声说道。

  南风言罢,李朝宗大笑。

  南风深深呼吸,稳住心神,“不管怎么样,我都已经来了,你们是一起上,还是一个一个来?”

  李朝宗尚未接话,旁边那桌一个老妪模样的太玄异类就冲身旁那个闷头吃喝的尖嘴少年说道,“小六子,上去拿下他……”

  第三百九十九章金光异类

  那少年约莫十四五岁,个子不高却很是肥胖,肥胖通常是肥头大耳,但此人却胖成了尖嘴猴腮,虽是少年模样,嘴角却有两撇小胡子,定睛观其元神,竟是一只黄毛儿鼬鼠,这东西还有另外一个俗称,黄鼠狼。

  异类有了一定道行就可以幻化人形,幻化时不得改变性别,雄性异类只能变为男子,雌性只能幻成女子。

  至于其变化之后的容貌,则由其道行的深浅决定,道行越浅,幻化时异类特征残留的就越多,道行越深,异类特征残留的就越少,甚至完全没有异类特征。

  此外,异类幻化为人,是变成老人还是少年,与其自身年龄无关,与其道行的深浅也没有直接关系,而是取决于它们的记忆,它们在能够幻化之前对什么人印象最深,幻化时就会下意识的加以模仿。再者,异类幻化为人,会或多或少的保留异类习性,这只黄鼠狼就是这般,这东西最喜欢的食物其实是老鼠,不过喜宴上自然不会端上一盘耗子,于是它就退而求其次,狼吞虎咽的吃那肥鸡。

  说话的老妪本体是只吊睛白额母虎,与那黄鼠狼并非同类,眼见黄鼠狼幻化的少年只顾吞咽咬嚼,不接它话,老妪反手冲着那少年的后脑就是一巴掌,“还不快去。”

  黄鼠狼挨了打,有些恼,“你怎么不去?”

  “你去不去?”老妪抬高了声调。

  那黄鼠狼是洞渊修为,不是老妪对手,便是不愿意,也不敢不去,只能扔下鸡骨抓着兵器站了起来。

  这妖物的兵器是把单刀,有两尺多长,刃口还崩了几处,自然不是什么利器。

  眼见开战在即,场中宾客急忙分散四周,将院子正中区域腾了出来,众人腾出的区域不过三丈见方,寻常武人打斗倒也够了,但两个紫气高手相搏明显不够。

  南风有心提醒众人退后,转念一想打消了这个念头,李朝宗也是细心之人,一旦提醒众人退后,这老东西就会怀疑他是不是能看到东西。

  他自毁双目时李朝宗是在场的,知道他眼睛损伤的程度,想装瞎就必须蒙眼,但蒙眼就会令李朝宗起疑,故此他才会往王屠夫家抢那瞎子的行头,那瞎子的眼罩和拐杖都很是老旧,只有这种老旧的行头,才能骗得了李朝宗。

  按照江湖惯例,双方比武争斗都会自一定距离之外站定,先拉开阵势再动手,但这黄鼠狼幻化的少年却不守江湖规矩,进入三丈之内也不停步,而是继续向前。

  “来人报名。”南风侧身垂剑,这黄鼠狼叫什么他并不在乎,之所以喊住它,是为了争取时间斟酌对策,所谓对策,就是接下来该怎么打。

  那黄鼠狼闻声止步,单刀前探,“你马上就要死了,还问我名字做甚么?”

  “别杀他,抓活的。”那母虎幻化的老妪在北面吼叫。

  老妪一喊,那少年转身回头。

  二人之间的距离不过两丈,此时动手乃是天赐良机,但南风急思过后放弃了这个机会,一个真正的瞎子是看不到少年转身回头的。

  趁老妪与少年交代的间隙,南风确定了对策,示弱诱敌,与此同时尽量拖延时间,争取晋身太玄。

  此时那少年仍在与老妪拌嘴,老妪命它抓活的,少年只说费事,老妪再吼,它就烦了,调头往回走,“要不你来抓。”

  见黄鼠狼要回去,老妪再度站起,冲它斥责叫骂,逼它回来出战。

  黄鼠狼幻化的少年虽然不乐意,却也只能转身回来,持刀逼近南风。

  见此情形,围观众人议论纷纷,都在猜测李朝宗打哪儿请来的帮手,完全不懂江湖规矩。

  那少年前行之时一直在嘟囔,“不能砍杀了,得抓活的,那只能把他手脚给剁了。”

  话音刚落,自己的头就掉了。

  南风收剑垂手,等待众人回过神来发出惊呼,这少年是异类幻化,死后一定会现出原形,不知满堂的宾客见到这少年的原形本相会作何感想。

  伴随着单刀落地的响声,众人齐声惊呼,“啊?!”

  南风虽然早有心理准备,却也险些惊呼出声,倒不是这少年的原形怪异骇人,而是这少年死后压根儿就没有原形显现,而是化作一道金光往北急闪而逝。

  他得了阴阳天眼,能够窥察本相元神,这少年当真是鼬鼠幻化,怎地死后竟然化作了一道金光?

  李朝宗貌似对那黄鼠狼化光而逝并不意外,转身冲坐在首席的黑衣老者拱手说道,“诸位盛情相助,李某不胜感激,此事还是由李某自行处置吧。”

  那老者年纪当在六十岁上下,长的四方大脸,其本相元神为一只白蹄黑牛,闻言皱眉横了李朝宗一眼,转而歪头看向那母虎幻化的老妪。

  老妪貌似对这黑衣老者很是畏惧,见它看向自己,不待其说话,抓起兵器纵身跃出,“小贼,看招!”

  这老妪虽然很是干瘦,臂力却强,用的是一根丈许长短的熟铜大棍,到得近前拦腰横扫。南风没有与其过招,而是灵气逼出,长剑环挥疾舞,用了与凤鸣山相似的打法,之所以说是相似而不是相同,乃是因为在凤鸣山时他是以攻代守,而此时则是只攻不守,完全是两败俱伤的打法。

  一阵叮当过后,熟铜大棍被削成了擀面杖,老妪既恼又怒,将手中短棍扔向南风,转而横身移动,自一旁的看客手中抢过一杆丈八长矛,再度上前打砸戳刺。

  几个回合下来,长矛也成了短棍。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把神兵利器在临阵对敌之际可以增添偌大助力,眼见南风长剑舞的严密,老妪便不再近身上前,也不再借用兵器,而是改为徒手对战,以灵气遥攻。

  催动灵气会发出掌风,老妪一掌击出,南风侧身闪过。

  这老妪乃太玄修为,灵气可离体数丈,不曾击中南风,便殃及了对面的几桌宾客,灵气冲至,桌碎椅飞,惨叫一片。

  南风自不会站在原地任凭它打,避过一掌之后立刻欺身而上,催动灵气,挥剑猛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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