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页_我老婆超凶的(快穿)+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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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页

  甚至,若是普通的鸟儿,只怕早给她压得飞不动了。

  好在这鸟儿并不普通,依然很灵动。

  它在空间各种蹦跶,十分欢快。

  不过,她并不是乱蹦,而是绕在谭玉周围蹦。

  一会蹦到谭玉头顶,一会蹦到谭玉身上,一会蹦到谭玉手上。

  而谭玉,则在专心写文。

  说实话,人是很容易形成习惯的。

  这么多年下来,谭玉已经渐渐形成码字的习惯了。

  即便之前闲逛洪荒,或者现在养了鸟儿,都改变不了这个习惯。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太思念萧凌。

  现在见不到萧凌,更是度日如年。而偏偏,有无数个日子要度过……便只能用码字消遣了。

  起码,在自己的文里,可以幻想跟萧凌谈一场又一场恋爱。

  尤其,在这安安静静的世界,还有一只漂亮的宠物小鸟陪着,更好编织那个美梦。

  所以,谭玉便在这空间里,日复一日,写着自己的故事。

  无关赚钱。

  无关数据。

  只是习惯,与消遣。

  在键盘的“噼里啪啦”中,日子如流水般静悄悄流去。

  谭玉的文自然是越写越多。

  而鸟儿,也开始渐渐在空间里溜达打量。

  就这样,也不知过了多少年。

  终于,有一天,谭玉有些累了,打了个哈欠。

  小鸟阿凌就跳到了她手上。

  她笑,摸了摸阿凌的鸟头:“唔,好累啊,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好不好?”

  阿凌点了点鸟头。

  小小的鸟头,被谭玉摸着,却还轻轻点了点。

  每点一下,就磕碰一下谭玉的掌心,痒痒的,却很舒服。

  谭玉早已经享受自家鸟儿带来的这份舒适触感,但还是每次都觉得这鸟儿好可爱。

  今天,也不例外。

  她笑着将鸟儿抓起,放在自己掌心,就出了空间。

  以前在电视里看人遛鸟,都带着笼子。

  偶尔,也有不带的。

  如今看来,只要这鸟儿真的养熟了、对你认主了,也就压根不需要什么笼子了。

  即便是放在掌心,这鸟也不会走。

  谭玉愉快地带着鸟儿行走在洪荒大地。

  这次踏上洪荒大地,跟之前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四周明显喧嚣了。

  之前的世界,是寂静的。

  哪怕在捡小鸟阿凌的时期,四周生灵也极少。

  现在,却似乎人声鼎沸呢。

  甚至,可以看到有人四处走动。

  谭玉宅了千万年,第一次看到四处走动的人,都快乐疯了。

  赶紧冲上去逮住一个问:“喂,这位兄台……嗯壮士,啊不,道友,请问现在是什么时候?”

  一时之间,她还真不知道称呼对方为什么才好。

  更何况,她独自宅了那么多年,现在说话都不怎么灵便了。

  唔,她现在开始有些理解当初的盘古了。

  原来说话这事,也是需要锻炼和习惯的。

  那人看了看她,不过也没太诧异,而是指了指天空:“现在是上午啊。”

  谭玉循着他所指望去,只见太阳并不强烈,而且不是黄昏的那种感觉,反而透着上午的和煦。

  确实,应该是上午。

  不过——

  “我问的不是这个,我是问……嗯,我是想问,这是什么年代……唔,我的意思是,这时候,是谁的天下?”谭玉绞尽脑汁,不知该如何形容自己的问题,“我是说,现在是哪些人在嚣张呢?”

  那人被谭玉问得一愣一愣的。

  显然,谭玉的话,他基本听不懂。

  “人?”

  最后,他茫然反问了一个字。

  谭玉福至心灵,问:“你们现在还没有人族?”

  那人仍是茫然,迷惑道:“什么是人族?”

  得。

  原来这些不是人。

  只是他们是“人”的模样。

  唔,想来,这个世界的各类生灵,并不是人族,而是大致有个“人”的形状。

  比如眼前这个,就跟人类差不多。

  只是,仔细看去,会发现他比一般人要强壮很多。

  谭玉这时有些了悟:或许,不是这些人像“人族”,而是女娲造人的时候,就是按照这些生灵的样子做的。

  估计,这时候满洪荒跑的,都跟人差不多吧。

  这样也好,省得吓着自己。

  横竖,在她写洪荒文的时候,也都是将那些洪荒大佬们都想象成“人”的样子的。

  不然,满世界动物园一样各种飞禽走兽乱奔么?

  而且,这些飞禽走兽能发生那么多爱恨情仇的洪荒故事么?

  肯定没法想象。

  起码,谭玉没法想象。

  所以她都默认洪荒众基本都是“人”的样子的。

  即便个别种族跟人不同,也是大同小异。

  唯有这样,才能发挥灵感去想象他们的故事。

  所以,这会眼前人并不是“人”,这事也不奇怪。

  谭玉继续追问:“那现在,你们都有哪些大人物?”

  那人仍是迷茫地眨巴眨巴眼:“大人物?”

  显然,他还是不懂。

  谭玉只好再辟蹊径:“对了,你是什么种族?”

  这下子,算是终于问到点上了。

  那人犹如被触发了应答机关,终于回答:“我是巫族。”

  巫族?

  谭玉脑中一动,立刻就对号入座了。

  巫族,是了。

  洪荒中,是有过这个种族的。

  谭玉最近写的,本来就是洪荒小说。

  确切地说,她已经很多年都在写洪荒小说了。

  或许,是因为在这边实在太过寂寞,便想编造一个活生生的大型世界。

  于是,想到了洪荒。

  虽然因为手头并没有洪荒的资料,也没有百度可用,她写的洪荒,并不主流。

  各种设定,也跟传统洪荒不完全一样。

  但对于经典的洪荒事件和经典洪荒人物,她还是知道一点的。

  比如这巫族,她就是知道的。

  洪荒历史上,第二个大劫,就是巫妖大战。

  这是继龙凤大劫后的第二个大劫,一样非常惨烈。

  话说,洪荒大陆,一共经历过好几次大劫。

  第一次,就是龙凤大劫。

  那时候,龙族、凤族和麒麟族,分别称霸海陆空。但,人的欲望是无穷的,这些生灵的欲望也一样。

  龙、凤和麒麟,分别称霸海陆空后,并不满足,还都想一统海陆空,成为天上地下唯一的王者。

  当然,这除了为精神上的爽感,也为天地间的各种珍奇异宝。

  毕竟,想修炼,都是需要各种奇珍异宝来培养帮助的。

  天地精华终究只有那么多,而飞禽走兽和水族也越来越多,慢慢,就不那么够用了。如果能打下对方的地盘,天下奇珍异宝自然都归自己所用。

  三个种族的人,都是这么想的。

  于是,一团混战,战了起来。

  最终,三族杀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死伤无数。

  甚至,三族几乎绝灭。

  祖龙、祖凤和祖麒麟,全部身死。

  龙、凤、麒麟,基本就此从洪荒大陆除名。

  之所以称为“大劫”,是因为这一战,真的很惨烈。

  而后来的巫妖大战,惨烈程度也不输龙凤大劫。

  那是两个种族之间的战争。

  一个是巫族,一个是妖族。

  妖族是走正规修炼路。

  但巫族因为自身受限,天生就没有灵魂,不能走正规修炼路,只能修身。所以,他们往往力大无穷,却没什么法术。

  原本,一个有力量,一个有术法,没什么可争。

  但,人的欲望总是无穷的。

  最终,两族发展到鼎盛时,仍是没有逃脱火拼之路。

  这一战,以巫族后羿射日为导火索。

  后羿射的太阳,也就是妖族金乌。更是妖族天帝帝俊的儿子。

  自家一打儿子都被杀了,谁都会气炸。

  于是,两族借此开战。

  战况,一样很惨烈。

  最后,十大祖巫身死,妖族双尊帝俊和东皇太一也身死。

  两族就此没落。

  可以说,这是两个种族的共同悲剧!

  只要听到关于这场战争,谭玉都会掬一捧同情泪。

  此刻,听到对方是巫族的,不自觉也起了怜惜之心。

  就连声音都温和了些:“好,那你告诉我,现在离龙凤大劫过去多久了?”

  既然巫妖大战在龙凤大劫后面,那么,关于龙凤大劫的传说,这个巫族人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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