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城_登王(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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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城

  绥城是令国西南属国郁国治下的一座小城。城主绥氏因筑堤有功,解孟河下游百年水患,为郁国赢得千顷良田。郁国主为表嘉赏,将本为士族的家主绥岑封为贵族,并许其于孟河边建城,城名为绥,从此孟河詹家便成了孟河绥氏。

  绥氏即为封主,便有了一应城主当有的官员配置。然而毕竟本为士族,根基浅薄,每到春耕秋收,抑或重大节庆,家臣庶吏便显得不够用了。

  三月里阳七一行人自邯国稷坂村出发,途径郁都,在与章母商队约好的明幡镇,阳七把一对白鹿茸换了三块银饼。说实话这还是她第一次看见银饼长什么样子。她只拿一块银饼换了头驴子和几十铜珠,剩下的扯了几匹细布,求商队里的仆夫给家里每人做身体面衣裳。听闻商队在绥城也有生意,阳七便和管事坦言自己将在绥城谋职,想拿剩下的银饼做本钱,出息只取三分利。

  管事还是第一次听说自己拿钱让别人帮忙做生意的法子,便留他们在镇里多住几天,派人给章母送信。几日后衣服做好,章母也有了回音,一个“可”字。

  阳七识得几个字,还懂些拳脚功夫,商队管事便做个顺水人情雇她在往绥城走商的商队里,平日阿弃再做些浆洗衣物的活计,充当路上旅资。

  一路行来四个月,从春初走到夏末,路过十几个城镇。阳七看着商队如何低买高卖,如何与沿路士族乡绅你来我往,着实涨了不少见识。越往东边走,或者说越接近令国就明显感到土地肥沃,村人富足,庶民们的衣服都鲜亮起来。

  等到绥城,阳七便与商队管事告辞。管事名叫池山,曾为士族家世仆。后来主家得罪城中权贵,被迫将其遣散,为章母收留,凭着曾帮主家打理庶务的能耐当上一队管事,如今已有十几年了。

  池山三十后半年纪,自家女儿和阳七年岁相仿,正跟在东家身边做学徒。看着阳七年少拖家带口地出门闯荡,就很有几分怜爱之意。

  临走前听闻阳七要在绥城长住,又知她手中小有余钱,便托当地相熟的店家帮着介绍了几处干净房舍。最后阳七挑中一处邻近城墙的小院,虽然离城主府远了些,但原来住的是绥城城主家的一个世仆。只那世仆不走运,修河堤时被大水冲走,只留下一老父并一奶娃娃。城主怜其孤弱,修城时特地给这孤儿寡夫也盖了一处房。五年过去,小儿尚小,老父已老,城主当年赏下的钱财也用的差不多了。这才将房子又隔出个院落,托以往熟人赁出去,想着总归是个进项。

  阳七一听是城主旧仆遗眷所租,当下心里便定了主意。给她介绍房子的是个在东城赁布的中年妇人,与池山是老相识了。听说阳七从邯国来,文书齐全是个知根底的,又想在绥城久住,两边一撮合,就定了下来。

  阳七带着一家夫孺入住绥城时将将七月末尾,夏暮秋初,正值一年一度的城主寿诞。城主绥岑身为初代城主,德高望重,虽因旧疾久不理政但仍深受臣民爱戴。其女绥玉为人至孝,为贺其母五十整寿于绥城之内广招仆使庶吏,有一才者皆可应选。阳七恰当其时,也投上一份自荐文书,应城中遴选。

  八月上,城主府张榜,点邯国稷氏阳七,为城主府门吏。

  相传当日稷氏于城主府门前三躬叩首,谢城主知遇之恩,被路人所见,引为佳话。

  又是一年春来到,昨天夜里刚刚下过雨,路上水洼里浮着一层被夜雨打下的残花,零零落落,倒也有几分别致美感。细细的石子路两边是半人高的石墙,晚棠越过墙头,从院子里探出来,风儿吹过如花饮泣,倒是将那值夜晚归的人淋了一头一脸,惹得一顿好骂。不久,狗吠鸡鸣,家家灶上燃升起炊烟。早起的男人们轻手轻脚地洒扫庭院,准备朝食。孩子们的笑闹声也渐渐传出院墙,给宁静的小巷浸染上暖融融的烟火气。

  城南巷子里阳七一家人也起了。昨日阳七在府库查了整宿账,快到天亮才回来。好不容易今天赶上休沐家里人都不敢吵她。连院子里打鸣儿的鸡都被绑了嘴关在藤篓里,就怕一个冲撞惹怒了这位一家之主。

  灶房里里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男子正闷头在灶间忙活,他穿了件麻布短打,头发绾髻做人夫打扮。折腾了大半晌好不容易把火升旺,粟米下锅翻起水花,就听见院子夹墙的小门咚咚敲了两声,一名老翁端着个碗,慢腾腾地挪进来。

  “稷吏家的,我这里有碗上旬做的酱瓜,正是入味的时候,给你们早晨添个菜。”

  阿弃一听脸上露出笑,连忙站起来在围布上抹抹手,一手接了碗一手把老翁扶进灶房旁边的厢房。

  厢房是阿弃自己住的,隔壁正房里睡着阳七和十三。厢房里陈设简洁,只有一床一席一竹箱,却皆为新置。床也是竹子做的,两人宽窄,上面铺着薄薄一层被褥,倒是打理得十分规整。阿弃扶着老翁在床边竹席上坐了,自己蹲在一旁。

  “唉,你这小儿,怎的又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

  老翁老得牙都快掉光了,瘪着嘴拿衣袖在阿弃脸上擦,两下袖口就黑了。阿弃怪不好意思的,连忙摆摆手,从瓢里蘸水抹了把脸。

  老翁看得直皱眉,又瞧他乱糟糟抓了髻的头发。

  “你这小儿,如此不修容行,小心被你妻主休弃了去。”

  阿弃其实没听懂,但见老翁板起脸也不敢再笑,只得乖顺地低下头做认错状。

  老翁正是这座小院的房主,名叫顺翁。光看外表生得足有七八十岁,满头白发,皮肤干瘪,都能当阿弃的曾曾祖父了。但家中孙女七八岁年纪,大概实际年龄不过四五十岁而已。

  顺翁母家妻家皆为世仆,早年也在城主身边服侍过,是个见过世面的。当日他一口答应阳七一家租住,一来见阳七谈吐间条理分明有几分见识,日后对他们祖孙二人是个倚仗。二来也是见她携家带口,像是个本本分分,能在绥城常住的。

  果不其然,阳七在这小院里一住三年,官位也从看大门的庶吏一步步往内府移,前个儿竟得少城主赏识升做府库曹吏,待到休沐一过便要走马上任了。

  正想着,忽而听到隔壁正房里有了动静。阿弃一个鲤鱼打挺窜起身,三两步入了灶房,不多时便端盆热水乐颠颠地进正房去。

  家里主人起身,顺翁也不便多留。他拄着膝盖颤巍巍从席上站起,又抬头打量了一番这对小户人家绝对算宽敞的厢房。

  然而厢房毕竟是厢房,当日稷吏抱着幼妹入主正房,令阿弃住厢房时,顺翁便知其意了。可叹那傻儿还觉着自己独占一间很不好意思,想把厢房让给妻妹住。被妻主驳回后,又惦记上了柴房灶房。

  顺翁摇摇头,他早年在城主府侍奉,眼力分毫不差。这阿弃小儿只怕并非明媒正娶入门的正夫,而是没名没分就跟了他那房客。若日后家里女人念旧情,或许能在后院中得个“侍”的位份。但看这傻儿一副天真懵懂的模样,似乎还不明白,并不是两人一起睡了觉,你便是她的唯一。

  顺翁叹过一回也就罢了。他年轻时在城主后宅,对这种事看得太多。等到小儿在世上多磋磨几年,此时不懂的,也都渐渐明白了。

  顺公前脚刚走,阳七后脚就出了房门。这三年里阳七个子略长高了几寸,穿着城中庶吏常穿的蓝色布裙,还是副黑瘦模样。因为休沐便未绾髻,而是把长发扎了条辫子吊在脑后,虽是文人穿着,但行走间,却带着武人步态。

  阳七方得高升,连日里不乏吃酒请客。昨夜刚把春耕发下的豆种点完交账,今日休沐就得同僚相邀,却是城主府几个颇有头脸的故吏,不好不去。只得洗把脸强从床上爬起身,手里还拎着一只半睡半醒的小儿。

  小儿六七岁年纪,生得乌发雪肤,天仙似的容貌,和她那面如黑炭的姐姐分毫不像。被一路拎着领子拽到院里,阳七先取青铜剑舞了一会儿,待舞出一身臭汗又拿井水洗把脸,继续拽着小儿后领把她拎进灶房。

  经过这番折腾小儿总算醒了,脸上被阳七按了块湿帕子,自己捂着脸慢慢擦。她头上顶着两个小包包,也是一身布裙做文人打扮,可看起来却比其姐斯文不少,不像个武妇穿错了衣裳。

  “你今儿个还要去绥氏族学念书,动作快点,别总让阿守等你!”

  说着阳七照着十三屁股一飞脚,险些把她踢个马趴。若在族学里受到这般对待,早就有一群迷姐迷妹大呼小叫着为她报仇。

  可惜这是家中,除了个屁用没有的哑巴男人,就数她姐的拳头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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